1、交通事故腿折后什么时做伤残鉴别?
1、第一,等病情稳定了再去做伤残鉴别是正确的,不然会出现一些症状还没发作,致使鉴别等级低于实质受伤害程度,如此就得不偿失了。之前接手的一个案子出现过这种情况。
2、一般损伤至少3个月后才能评残,颅脑损伤紧急的需要6个月将来,法律没具体明确的鉴别机会的规定。法医说的3个月到6个月,是医学临床上的经验习惯,是医学上的规定。
3、你要准时与大夫交流,由于伴随时间的推移,病情会恢复。如此在评残时就处于不利地位了。我是学习法律,非医学。这点你要多请教大夫。
4、评残标准请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职员伤残评定》。伤残鉴别的项目有伤残等级鉴别、劳动能力鉴别、后续医疗费鉴别、三期鉴别(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对于医嘱上写明需要二次手术的,但你又想尽快起诉的,可以申请后续医疗费鉴别。
5、你既能够由交警队咨询驾驶证网事务所办理。当然自己也可以委托鉴别,但这种办法很不明智,耗时耗力,他们也不肯定认同,非常可能还会重新鉴别。交警队委托鉴别有哪些好处是鉴别等级高,时间短,法院常常予以认同。有关交警队委托鉴别的证据要提前采集;法院委托鉴别恰好与交警委托相反,耗时耗力,但具备权威性,一般不会同意重新鉴别的申请。
2、做伤残鉴别的程序是什么?
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工作应当由法医进行;没办法医的,由处置交通事故的办案职员进行;伤情复杂的,可以聘请有专门常识的职员或者委托其他专业伤残鉴别机构进行。
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向公安机关申请伤残评定。公安机关应当依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规范,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
具体操作:
(一)交通事故当事人治疗终结后,向原处置交通事故的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写出伤残评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的通常情况(名字、性别、年龄、住址、电话等)伤残及治疗状况(伤情鉴别、病历摘要)申请请求事情,申请人、申请日期。
(二)伤者需要在治疗终结后的15日内申请伤残鉴别。假如伤者在十五天内不提出伤残评定申请的,视为自动舍弃得到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和残疾用具费的权利。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职员伤残评定》规定: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四)各方当事人接到伤残评定书后,假如不服评定结果,需要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机关书面申请重新评定,经审察受理,才能进行重新评定。十五天内不申请重新评定的,评定生效,其后提出重新评定申请的,为无效申请。
综合上面所说的,伤残鉴别对于在交通事故受了伤的受害者来讲是特别要紧的,但必须要在自己合适的时候进行做鉴别,而且在做伤残鉴别的时候必须要提交有关的材料,如此有关的部门才会进行受理,从而给出一个合法的鉴别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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